张家港股票配资 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关于“金铜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8 21:05    点击次数:195

张家港股票配资 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关于“金铜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债券代码:113068       债券简称:金铜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铜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375 号)同意 注册,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元,发行总额 145,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 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9 号文)同意,公司 145,000 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金铜转债”,债券代码“113068”。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金铜转债”自 2024 年 2 月 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原定转股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3 日为休息日,顺延 至下一个交易日),转股期至 2029 年 7 月 27 日,“金铜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 为 6.75 元/股。   由于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75 元/股 调整为 6.6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6 月 6 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于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由于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 根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金铜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 6.63 元/股调整为 5.9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开始 生效。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金铜转债”转股价 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 本次转股价格无需调整,转股价格为 5.90 元/股。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 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4)。   由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金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90 元/股 调整为 5.7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开始生效。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截至目前,“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5.79 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铜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为: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本公司有权按照可转 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 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 万元(含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 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不低于“金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7.53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未 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仍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铜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金铜 转债”赎回条款后确定本次是否赎回“金铜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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